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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齊則強? 
孫士雯 社會學(二年級)

2019-20年度「文學中大」徵文比賽 「大學中文二」組 銀奬

  每次回內地,我總感到壓抑。

 

  回到家鄉,免不了隨父母參加各種飯局,在觥籌交錯的酒桌上坐立難安。倒也不是因為我與同席的親朋有何深仇積怨;只是他們無所顧忌如潮水湧來的連環發問時常令我喘不過氣。問成績,問戀愛,問開銷,問未來規劃。末了還要對我的生活現狀、人生目標進行一番指點;即使以我的年齡無論在哪個國家都已是法定有完全自主能力的成人了。

 

  中國人普遍對人與人之間「邊界感」的踐踏實在讓我困惑。密爾在《論自由》中闡述,只要一個人沒有對社會中的其他人造成影響,那麼此人可以選擇做任何想做的事,而社會也無權對此進行干涉;這是僅與自身有關的個人自由(牛雲平,2017)。但在中國,社會大眾習慣對他人的個人生活選擇指點江山:遠親近鄰都可以對你的婚姻狀況、工作收入隨意發問,全然不覺事關他人隱私;之後還要擺出一副「專家」「過來人」的姿態向你提出建議:你該這樣,你該那樣;你該跟那人離婚,趕緊去生小孩,越多越好。把這份工辭掉吧,沒前途!對了,我給你介紹個對象,你們見面吃飯聊聊!

 

  對此我曾深思良久:是中國自古以來重視家族聯結、鄰里關係的傳統美德,還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精神,令人們習慣性地模糊自己與他者之間的界限嗎?就像《孟子》對理想社會的描述:「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也許正是如此才讓中國人對個人空間不敏感;也許這是熱心、樂於助人的一種體現。

 

  然而,我的切身經歷又提示我事實好像並非如此:在內地生活多年,我絕少感受到鄰里和睦,更遑論陌生人間的互幫互助。

 

  我曾在美國西岸的一座小鎮生活過一年;初去時最不習慣的是陌生人之間竟也會打招呼。同一片社區的人即使不相識,在路上相遇也互相問好;甚至在街上我有時都會收到陌生人的微笑致意。此前十多年在中國的生活讓我早已習慣了避免跟陌生人有任何眼神接觸;習慣了數年未同僅有一牆之隔的鄰居講過一句話,儘管我們每天在電梯內低頭不見抬頭見。大洋彼岸的全新社會規則讓我無所適從。來到香港之後,我也才驚異地發現原來對宿舍的工友姊姊說「早晨」「多謝」「辛苦曬」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原來幾乎每位同學走下校巴時都會對司機道一聲感謝。而這些在內地是極難想象的。對陌生人釋放友善竟如此簡單、如此普遍!

 

  我之前關於大陸人「因為慣於互助而忽視個人邊界」的猜測難以立足了;我們對陌生人的態度實在很難說是「友善」。證明這一點的不只是我自身的經歷。震驚世界的「小悅悅事件」[1]中,十八名路人對被貨車多次碾軋、奄奄一息倒在路旁的兩歲女童視而不見,未提供任何救助,甚至無人報警、叫救護車;該女童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余小雨,2011)。

 

  為何當代中國人可以肆意侵犯身邊人的邊界,而又在同一時間對陌生人冷漠無比,甚至對需要幫助的人視若無睹?這與中國大肆宣揚的「集體至上」密切相關。

 

  生活在內地,「集體」避無可避。自小學起「校服」便貫穿中國學生十二年的校園生活。高矮胖瘦各懷心事性格興趣各異的男男女女被包裹在統一樣式的寬大運動服中,被機械的鈴聲從教室趕到操場;如此數年,再離經叛道的也能被打磨成工廠流水線上的標準零件。中學時,我的老師甚至要求女生統一髮型,排成一隊遠遠看去就是一片高高低低的蘑菇。即使有一點個性,也早已被埋沒在這樣的強制統一之中了。而整個國家一元的意識形態,高壓的言論管控,層級分明的官僚制度,無疑加劇對「個性」「自主」的扼殺,令個人難以脫離集體存活。其實只有學會尊重自我、珍視自我,認識到個人的尊嚴和價值,才能由己及人,也看重他人的生命、自尊、個性,以致形成對全社會的關心。如若連自我都不被承認,又怎麼可能尊重其他個體呢?也不難理解為何中國人如此缺乏邊界感、對受苦難的他者如此冷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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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集體主義往往具有排他性,將與團體不一致的人群劃為「異類」,並以團體力量對那部分人進行打壓;而究竟誰是集體誰是敵人,解釋權只在統治階級手中。在中國,這群不幸的人曾是地主,資本家,知識份子,政治異見者。被集體歸類為「階級敵人」後,他們便被理所當然地「去人化」了——因此使用如何殘酷的手段對付都是可接受的。難怪文革時子女舉報父母、學生批鬥老師、出賣朋友知己,甚至最终酿成命案的事例屢見不鮮(高皋與嚴家其,1986)。失去理智的集體主義之下,個人尊嚴、私人情感毫無生存空間。這以集體為載體的制度化、普遍化的冷血殘忍在中國是由來已久了。

 

  這不免令人想到漢娜.鄂蘭對納粹德國的形容:「惡之平庸」(the banality of evil)。宣揚集體的極權統治下,人人都認為自己做的事只是在服從上級的命令——即使這些命令再殘酷、冷血、荒謬。曾執行清洗猶太人指令的公務員、士兵毫不覺得自己對這場堪稱人類浩劫的種族屠殺負有責任(施奕如,2013)。在強調對整體的絕對服從時,個人好像就達成了道德上的解脫——既然集體意志不可質疑、無法違抗,既然「個人」的道德判斷無補於事,那服從命令也無可厚非,甚至還算得上是一種盡忠職守。

 

  自幼被教育「熱愛集體」「整整齊齊」「不要特立獨行」的我們,也學會為自己的袖手旁觀辯護——別人都沒有行動,我為何要站出來?由此人人縮進了以「集體」為名的保護殼中,閉眼掩耳對身邊世界漠不關心,得以保全自己的小小幸福。

 

  在集體意識盛行的中國,個人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被嚴重侵蝕,在社會主流、大眾輿論的壓迫下喪失自身主權的「邊界」;更可怕的是,一味宣揚集體之偉大,而未給予足夠空間令人們建立對個體、對個人價值的尊重,更把人推向漠視他人生命,同時還辯稱自己無辜的惡劣境地。這看似強調團結、和諧的制度,其實反而將人心隔絕開來,建構起原子化、充滿不信任的冷酷之境;只有身居高位的肉食者樂見此景,暗自慶幸極權統治又得以苟延殘喘。冷漠和缺乏邊界兩個特徵並存的中國社會若有解藥,必將來源於對集體主義的痛切反思。

[1] 參看維基百科詞條「小悅悅事件」。指2011年10月13日,廣東省佛山市兩歲女童王悅於廣佛五金城遭機動車輾壓後未及時獲救,於2011年10月21日宣告搶救無效去世。

 

參考文獻

高皋與嚴家其(1986)。《文化大革命十年史 : 1966-1976》。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牛雲平(譯)(2017)。《論自由》(原作者:John Stuart Mill)。香港:商務印書館。

(原作出版年:1859)

施奕如(譯)(2013)。《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原作者:Hannah Arendt)。

台北:玉山社。(原作出版年:1963)

〈小悦悦事件〉 (2019年12月30日)。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0%8F%E6%82%A6%E6%82%A6%E4%BA%8B%E4%BB%B6&oldid=57500766

余小雨(2011年10月24日)。〈小悅悅之死 掀全民道德反思〉。《文匯報》,A20版。

評審評語:

文筆成熟,在寫作不同氣氛的內容,能夠靈活調動相應的文句,為短短的一篇論文,構築出質感豐富的結構。文章從個人日常生活瑣事,引伸到社會組織以及民族性的問題,鋪排自然合理,結構具吸引力。尤為難得的是,文章能夠自如調動幽默和莊重的筆觸,遊走書寫生活瑣事和民族性的論辯,對文字和語調的把握力,予人深刻印象。

(唐睿老師)

得獎感言:

廿世紀的漢語主題一度是救亡圖存,革命解放,階級鬥爭,改革開放,那些主題幾乎都是宏大敘事,意識形態霸權⋯⋯把個人生命置之度外,而服從服務於一種異己的文明單位:階級、種族、國家、發展、穩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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